科创债新规出台后,券商第一时间响应科创债的推介询价与做市报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承销科创债: 论证科创属性:券商积极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帮助各类企业发行科创债。在承销过程中,严格按照政策要求,从研发投入、科创收入、专利数量等多个角度论证客户的科创属性,确保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能够通过发行债券获得融资支持。 广泛推介询价: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推介科创债项目,充分挖掘市场需求及资源。积极对接银行机构、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多家投资机构,展开全面且深入的市场询价,引入基石投资者,为科创债的成功发行奠定基础。例如,中信建投作为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新一期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积极对接外部投资者,该期债券最终认购倍数达3.81倍。开展做市报价服务:积极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债券的做市报价服务,提升科创债市场流动性。如中国银河证券已为在银行间及交易所市场发行的150余只科技创新债券提供双边报价、iDeal优选报价、债券篮子报价等多种方式的做市报价服务。5月9日,其担任主承销商和综合做市商,助力工行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科技创新债券(第一期)(债券通)”,并凭借“投行 + 投资 + 做市”的专业优势,在二级市场发挥金融科技优势提升科创品种的市场吸引力和流动性,全方位助力债券市场“科技板”建设。监管对于券商的展业评价也将进一步完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公告称,建立科技创新债券专项承销评价体系和做市机制,组织做市商为科技创新债券提供专门做市报价服务,建立承销、做市联动机制,提高科技创新债券承销、做市在承销商、做市商评价体系中的权重。这也进一步促使券商积极投身科创债业务,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实体经济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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