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残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推广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服务对象:明确为中途失明者、中途失聪者、脊髓损伤者、成年智力障碍者及亲友和稳定期精神障碍者及亲友实施自助互助康复服务。服务内容: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是残疾人及其亲友通过分享康复经验,接受康复知识、技能培训,增强自我和家庭康复能力的一种康复服务形式。服务内容包括康复知识培训、康复技能指导、生活重建支持、辅助器具适配等。实施方式:各级残联可统筹财政资金以及慈善资金,依托现有康复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专门协会、社会组织、福利慈善机构等,设立涵盖5个残疾类别规范的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基地,一个基地可承接2个以上残疾类别康复服务,支持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开展。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每年开展3个类别(平潭2个类别)的自助互助康复服务训练营至少各1期。目的意义:该举措旨在通过支持推广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支持网络,促进残疾人社会融合,提升残疾人康复效果和生活质量,为其带来更加充实和有尊严的生活。此外,6月10日,由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归口,龙岩市残疾人联合会牵头制定的福建省地方标准《脊髓损伤者自助互助康复服务规范》DB35/T 2257 - 2025由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这是福建省残联系统首个地方标准,也是全国在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领域的首个标准,为福建省开展脊髓损伤者自助互助康复服务提供了统一规范,也为全国提供了参考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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